我叫谢志东,从小就喜欢看那些灵异和悬疑类型的书籍。。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成为了一位风云人物。
一代圣帝为心爱之人不惜献出自己的命,最后却落个被身后守护之人所杀的结果。而圣灵未散。圣体陨,异象出,天下纷争不断,该何去何从。(本人尘星荡界改名,内容未改)
当种花家闺女去了霍格沃兹,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呢? 在霍格沃兹城堡里追着皮皮鬼打,在魁地奇球场上站在扫把上,伍德都夸你是个天才。
混沌,虚无,有元灵,经千万载。元灵初醒,破混沌创世,化清浊二气,创太元星尘。又千万载,取自身精气,择万兆星辰,化无尽生灵。有一星辰,伴日月争辉,衍飞禽走兽,花草树木。元灵造世,万物初生。洪荒千万载后万物衍一族类,具生灵智,视己为一族,呼人族,是为太古时期。太古初,飞禽走兽与草木植被之中亦进化出数具灵智生物,始称为兽与灵族。自此世间分人,兽,灵三族。洪荒至今流传着无数光怪陆离的奇人异事。修罗场————传闻鸿蒙初开,天降异火,诞一种族唤魔族,魔族嗜杀,屠戮万物,最终被封印于这戈壁蛮荒之处。入夜的戈壁蛮荒星空更显明亮闪烁,星际银河宛如画般躺在浩瀚的夜空上,忽地南夜星空上闪了数下,万兆星辰竟然相形失色。只见一妖艳绝伦的妇人凝视着星空,伸出五跟葱般的玉指互切互换的变了几个手势,黛眉微皱心底喃喃默念道“初六、上九、爻动……非也……初九……爻……天崩地裂……”未待惊容在妇人面上闪过,遥遥的死谷中传来一声令人压抑沉闷的唤声。“大祭司……”妇人闻声,足尖轻点,几个闪落便融入于这片苍茫的血色山谷之中。
秦墨是来自末世的一名普普通通的少年,一场意外,让他来到了玄灵大陆。这是一个充满了魔法与斗气的神奇世界,在这个世界里面,人是可以修炼的,而且人人都想要成为强者。但是经历了末世的秦墨一点儿都不想要去努力拼命的修炼,他只想要佛系一点儿,慢慢的苟下去。于是,凡是没有100%的把握,或者说有那么一丝丝的危险,秦墨都会选择放弃。毕竟这个世界比起末世真的是幸福的太多了。
平平无奇的我,魂穿千人之中,与你相见,为你奔赴而来
清欢一介白狐,因机缘巧合得到仙家点化,一日因跑到农家偷鸡,被捕头逮捕,她本可以隐身逃跑,但因对人间好奇,又因她实在漂亮被献给了皇帝当宠物,以此开始了奇幻之旅
冯阳是在母亲封棺后出生的,父亲将他摸出来的时候他就是半死不活的棺材子。因缘际合之下他成为了一名扶乩人。十月蛇胎、午夜魅影、金火燎原等一系列的事情令他本就看不清前路的人生更加昏暗,师兄的背叛,师父的消失,好友的离去接踵而至。这一场看不见的战争中冯阳是唯一的明牌,神罚者、天谴会、五通门都参与其中,谁才是最终的胜者?且看冯阳如何活出自我,破开迷雾。
这里的地藏不是地藏菩萨,这里的天尊也不是天尊行者,地藏天尊是两个神秘的组织,他们处理世间邪魔妖鬼奇怪之事。一个病秧子中学生因为机缘成为了地藏中的一员,他组建自己的地藏小队,带领着一批拥有绝学的地藏者拨动着地藏与天尊这两个组织之间的历史轮盘。
重活了,这一世,不留遗憾,从小县城开始,一步一步,走向世界的顶峰。真的很高兴,这一世有你在我身边。
她本是一个三观很正的三好女青年,虽然很普通,再普通些。虽然跟男人抢饭碗,也依然觉得自己能过得很好。谁知道一场大火直接让她穿越的几千年以后。直接从普通变成了丑,还是残次品。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不说,还连累着这一世的父母陪着自己一起受苦受累受欺负。结果谁知道靠着自己的一身厨艺吸引来了帝国的上将大人。唉!我拒绝不了
宠妃之子,身份高贵,清秀俊俏,受万人追捧。政治原因,与权臣之子联姻。婚后甜蜜幸福。
虚无神碑现世,宇宙万物静止。待人冲破枷锁,还复朗天星辰。莫辰自昏迷中醒来,熟悉的房间消失了?咦?我的次元袋呢?哇去,这是虎皮吗?这是什么?额鸵鸟蛋?啊咧??欢迎来带祖荒少年,你身上的担子很重哟给你三千年的时间成长起来当然,也只剩下三千年......
武道,异能,斗气,这个世界,有太多的精彩,一一等待着你的探索。
这个小说讲的是我死后穿越到原神,然后统一七国的故事。主角:我、女主神里绫华、电灯泡派蒙
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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