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共100回,叙明代永乐年间山东蒲台县农民起义领袖唐赛儿之事。《明史》有“妖妇唐赛儿反”的记载﹐而此书则立意作翻案文章﹐其开篇即陈述题旨说:“女仙﹐唐赛儿也﹐就是月殿嫦娥降世﹐当燕王兵下南都之日﹐赛儿起兵勤王﹐尊奉建文皇帝位号二十馀年。而今叙他的事﹐有乖於正史﹐故曰《女仙外史》。”
本书是诗人第二创作阶段的后期作品,娓娓道来的是作者与一头毛驴(小银)齿唇相依的真挚的情感,这种情感的纯度和浓度只能在宗教之中才能体会得到,小银是作者的兄弟、朋友、或者孩子。本书描绘了一组西班牙南方的风情画,也是献给小银的一首长长的抒情诗。
韦萝妮克,这位温柔娴静的女性对她的丈夫而言仅仅意味着七十五万法郎的陪嫁,她不愿屈从自己的命运,勇敢地爱上了年轻的瓷厂工人塔士隆。为了获得自由,塔士隆不幸因偷盗而杀人,并被判处死刑。韦萝妮克陷入无法自拔的痛苦,在博内神甫的启发下,致力于改造塔士隆家乡的落后面貌,以造福于当地人民来补赎自己的罪过。
她为四阿哥入掖廷四年,成为他安插在康熙身边的眼睛,日复一日地模仿康熙笔迹。胤禛曾说过:“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待他登极之时,她便是他的皇后。今生今世,琴瑟共鸣,永不相负。然而,她终究没有等来,他兑现诺言的那一刻……
本书与其他五部奥斯丁的长篇小说不同,采用了公开的叙述者和外露的作者型的叙述声音,展现了作者权威。它是奥斯丁出版的第一部小说,定稿完成于1797年左右,即奥斯丁大概22岁的时候。在这部小说中,作者初露锋芒,文风初步成形,就是以“一个村镇上的三、四户人家”为生活背景,以极具讽刺的笔法叙述一个婚嫁故事。
在世人眼中天才往往接近癫狂,本书主人公冈巴拉是个天才的音乐家,同时是个因过度狂然而走向自身反面的“疯子”。他在自己的领域中有极精辟的创见,而他的艺术却恰恰毁于他那走向极端的理论。他在酒醉时能演奏出仙乐般的作品,神志清醒时却在自己的艺术原理指导下奏出人们无法接受的不谐和音。冈巴拉代表了一种伟大高尚的理想追求。
本书是西汉时扬雄的著作。扬雄早年致力于文学,后来兴趣转移到学问上,仿《论语》作这部《法言》,还搜集当时的国内各地语言撰写了《方言》一书。本书中所说有不少属儒学的精华,如儒家中的孟子主张性善,荀子主张性恶,本书《修身篇》则主张“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在今看来还是颇有道理。
本书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的杰作之一,取材于法国历史上重要的时期——宗教战争时期。可以说本书是大仲马为圣巴托缪节惨案撰写的一部精彩无比的史诗,为读者提供的法国宫廷的政治风俗画同样是罕见的佳作。而玛尔戈王后和拉莫尔的恋爱故事尤其被后世传为趣谈。
本书是哲学书,是科学书,也是心理学的书!如果不先对弗洛伊德的生平有所了解,不了解一些他相关的理论,恐怕会觉得书中所说纯属无稽之谈!原因有多方面,社会阅历,家庭教育,整个社会的道德标准等等。但静下心来看看,必有所得。
作者真名是威·亨·赖特,美国侦探推理小说作家。在他创造的19部长篇侦探小说中,侦探菲格·万斯都担任主角,本书是其中一部,让我们跟随万斯来推理冒险吧!万斯是个美男子,身材高大,体格健壮,他擅长击剑,又是高尔夫球好手,对牌戏也很精通,身上总是穿着最入时的服装,他知识广博……
《战争与和平》问世至今,一直被人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是一部人民战争的英雄史诗,生动地描写了1805至1826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各个生活领域。小说的主要情节围绕着包尔康斯基、别素霍夫、罗斯托夫、库拉金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探索了贵族阶级的历史命运问题,这几个主要人物形象都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和审美价值。
本书依据与这一场斗争有牵连的某些当事人的回忆录,以及保存在国家档案馆中的有关材料描写了十八世纪初法国宫廷中的两个贵族集团为争夺摄政王位所展开的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这部作品又不是单纯的历史演义,原来的历史事件,经过作者的一番巧妙的艺术加工,蒙上了一层戏剧性和传奇性的浪漫主义色彩,具有了扣人心弦的魅力。
本书设童子与师问对之语,以说《易》旨。卷一、卷二说六十四卦卦辞及《彖传》《象传》大义。卷三则考辨《易传》七种之内容,认为《系辞传》《文言》《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五种非出自一人之手,不可视为孔子所作。此说发前人之所未发,至见疑古精神,在《易》学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但其解说《易》辞大义,却未能悉当。
本书是一部幻想荒诞小说。火柴材料中心基地的小文书柯罗特科夫同志,在苏联庞大的官僚体制下被排挤、消磨;柯罗特科夫深夜里滑稽的划着火柴,最终总有个火星迸进了眼睛,他进入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到处疯跑,在他跑往毁灭命运的旅途中,四处是乱嚷,追捕和匪夷所思的战争,最后却只有他在太阳下爆裂后什么也看不见的脑袋。
本书又称《律疏》《永徽律疏》,内容为唐朝高宗永徽三年(652年)编定的律文,由长孙无忌等十九人负责编定,永徽四年(653年)颁行,取代了自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所编定的《武德律》及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年)所编定的《贞观律》,成为唐朝的法典,被认为是中国法制史上之立法典范,共三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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