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女主,不无脑,不拜大师,不舔唐三。]蓝星少年羽尘重生到斗罗大陆,绑定系统……这一世定要守护好她,在这个世界创造传奇。新人第一次写小说,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宁纱原本以为他只是厌倦了,才会这样。这没什么,有的东西出现太多次时,总会由最初的惊喜转变为厌烦,就好像人总吃一道菜,再喜欢的东西也会变得让人讨厌。可原来你给我的爱完全只是因为另一个人。你身边所有人都知道你为什么喜欢我,只有我像个傻子一样被你蒙在鼓里,你每天看着我那么喜欢你,是不是很可笑。宁纱声嘶力竭的吼道。不是的,不是的,我是喜欢你的。陆淏急忙答道。是喜欢吗?不是的陆淏,那是愧疚。陆淏,你没有资格要求原谅,这不是我的错,不应由我来承受这样的痛苦,你就应该永远活在痛苦中。
离婚之前,全世界都以为林欢是替身。林欢也觉得自己是。只是让林欢万万没想到的是,离婚之后,沈先生那个狗男人却说,就算是前妻,他也最爱她。林欢:呵呵。刚离婚就想攻略我试问前夫您配吗?配个der。后来,真香。狗男人离婚前:“我得把心藏好点,不能让她发现我爱她。”复婚后:“宝宝,老公今天也依旧爱你忠贞不二哦。”林欢:大意了。早知道你这么爱我,我就该给你生两个儿子!!!
十一年了,我竟然是最后知道她存在的人,我知道她之后的确处处为难她,可他好像不在乎我为难她也不在乎我,幸好,我又回到了十年前,那天我和他第一次见面!
“总裁,A组有人欺负盛夏小姐。”“赶紧把他开除。”“总裁,盛夏小姐今天没有吃中饭。”“让她来我办公室吃饱了再下去。”“总裁,听说办公室有人表白盛夏小姐了。”“发文下去,禁止办公室恋爱。”一直以来傅慎行都是以冰冷的态度对待任何人,直到盛夏的出现,让他看起来不那么冰冷。
你,见过妖吗? 不是那种为了个人利益,可以滥杀无辜的妖。 不是,抚媚万千,夺人心魂的妖。 我见过一只妖,他是一个从来没有杀人的妖,他不是不会,而是不想,起码我是这么认为,我们的初见是在一场混乱的盛宴上……
一朝穿成皇太子。李承乾看着自己的小胳膊小腿,淡淡一笑。既然天意如此那就让这大唐,比之历史更加的强盛,更加的伟大。他,也要做千古一帝。
【逢氏幼女逢曦,端庄秀美,聪慧静安,帝之发妻,于端朝一百七十五年,薨】逢曦短短的一生,也只在史书上留下这短短的几个字,可谁知,一切本该是另一个结局。她本不该是皇后,逢曦总觉得摄政王妃的名头比皇后的名头好听多了。重来一世,她毫无意外的盯上了摄政王容予。从初见时候容予的一句“你哥哥把你卖给我当小媳妇了”,就足以让逢曦喜欢了好久。逢家的人,固执且深情,其中逢曦颜色最甚,也最是重情,这一动心,就是两世。---容予和逢曦大婚之日,逢曦喝了一整壶的合衾酒,之后那些被派来听墙角的嬷嬷,生生听了平日里清冷孤傲,知礼明事的永宁郡主说了一个时辰的情话。“王叔,你洞过房吗?”“……”“王叔,没关系我不嫌弃你,我教你,我看过春宫图。”“……”“不过那上面的人没你长的好看,王叔,我……唔”酒醉醒来的逢曦,对于昨天晚上的记忆是模糊的,但对于容予身上斑斑点点的红痕,还是陷入了深深的怀疑当中。
前世今生都是受尽万千宠爱的国公府嫡女,前世有眼不识明珠被庶姐蒙骗,放弃真正爱她入骨的皇长孙殿下。一意孤行嫁入三皇子府,结果落得个家破人亡,四肢剔骨的下场,一朝重生,回到最初的时候,穆沁瑶发誓此生要虐庶姐,灭渣男,顺便再抱紧未婚夫的大腿!
吾,乃黎明。吾之道,大道为为之臣服,吾一言,天道为之震颤,吾乃古往今来的无上至尊。与我为敌?你,配吗?万古轮回由我打破,古往今来由我为尊;诸天万界由我主宰,神话传说由我书写。
朱高曦一觉醒来便发现自己成了朱老四的第四个儿子!穿越到洪武二十五年的朱高曦便撺掇着自己老爹造反!朱高曦说道:“爹啊,咱现在反了吧?”朱棣:“你爷爷还在呢,你想我死?”“反正你迟早要反的,不如现在咯!”“你这个逆子,怎么天天想着造反?”朱高曦翻了翻白眼道:“还不是跟你学的?”直到有一天,朱棣发现自己在儿子朱高曦的帮助下,军事实力比太祖都要强!“儿子,他建文帝要削咱,反不反?”朱棣偷偷问道。“反啊,此时不反更待何时?”朱高曦一下子兴奋了起来,这可是造反啊!于是,大明的一个辉煌时代在朱高曦的手中开启了!
这本书应该算是我第一本书吧,能力有限,内容数据以《工艺战舰》为标准。类似于舰娘的世界,时间线为二战,后期才会有赛壬,
你是不是没有喜欢过我?难道连成年人的爱情都靠不住吗?穆昊!我是想和你在一起的,想当你的新娘的!难道你就不想当我的新郎?
红月出现,萧洋突然穿越了。他这一穿越,醒来居然被三个骷髅盯着!还突然成了个什么骷髅骑士团的团长!从此他便带领一群骷髅,在苍玄大陆打怪升级对抗魔族,在地球这边吃香喝辣,来回折腾,两不耽误!本书又名《我的团长是个怂货》、《骷髅界最狠的扛把子》
我,一个历史学渣,穿越到废柴皇子身上?……
凃雄飞 姜聪 吴鑫怡 酸奶 曹配 陈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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